您的位置:首页>>专题报道>>2018安全生产月>>通知公告

珠江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安监〔2018〕6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珠江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机关、进单位、进工地,为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我委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委“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根据《通知》要求,珠江委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束庆鹏同志为组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远亮为副组长,委二级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安监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内容

2018年6月,国务院安委办在全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国家和水利部的要求,结合我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在全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主题宣教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全委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水利安全生产领域的规章制度等,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开展“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活动

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水利部、珠江委的实施办法谈认识体会,结合各单位实际谈贯彻落实改革发展工作已经取得的进展和下步计划安排。学习体会应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观点鲜明、层次清楚、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0字。学习体会文稿于6月15日前交委安监处,稿件将在《人民珠江》、珠江委安全监督网专栏摘录刊登。

2.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巡讲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珠江委将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到委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巡讲活动。巡讲活动重点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二)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正在开展的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委属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使职工群众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推动本单位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珠江委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产视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画册、读本。委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部署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和虚拟现实体验等,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职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四)积极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

水利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等为主要内容,开展2018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方案见附件2)。

委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要积极鼓励职工参加竞赛。对取得合格成绩的参赛人员,按规定给予登记培训课时。本次竞赛活动要求全员参与,各单位参赛率和得分排名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考核。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委属各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88号令)规定,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等活动,提高本单位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科普、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学习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片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4号)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5号)的要求,全委各单位要组织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水利一线从业人员采取集中观看《生命至上 科学救援》、《施精准之策 固预防之本——构建双重预防管控机制解读》、《生死之间》、《隐患直击》等各主题宣教片、警示教育片,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

(七)积极参加网上文化精品博览等活动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1号)的要求,委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组织做好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网络宣教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八)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委属各单位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采取专家讲解、现场教学、体验式教学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大力宣传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探讨解决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九)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

1.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珠江委安全监督网将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在珠江水利大厦大堂屏幕播放“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传图,在办公楼区域张贴宣传安全生产宣传挂图。

2.委属各单位要通过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工地。借助传统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3.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学习安全知识(方案见附件3)。

(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委属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所在地区的部署,积极组织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参与“一带一路”、安全责任、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主题宣传,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工程,开展采访、报道等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十一)开展各具特色的其他活动

委属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万里行各项活动,同时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活动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委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把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作为主要目标,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指定活动联络员,保障活动经费,明确责任,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全面开展。

(二)突出主题,求真务实

委属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广泛动员水利一线的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委安监处将对各单位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五、信息报送

1.委属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31日前推荐1名联络员(见附件4)报送委安监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联络员要在每周三前将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委安监处。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

2.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和7月3日前分别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大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委安监处。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建忠 赵博华

联系电话:020-87117101  87117309

E-mail:anquan@pearlwater.gov.cn

2018-06-15
主办单位: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桂ICP备17005282号-1 Copyright©2022 大藤峡网站版权所有
地址:广西区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6号、广西区桂平市北江桥头大藤峡公司前方营地

桂公网安备 45010902000026号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