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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水利部纪检组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季度处分局处级干部11人、诫勉谈话、函询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朱水吉

 

本报讯 水利部某直属单位曾被审计发现存在会议费余额挂账消费问题,为此,水利部党组明令禁止会议费余额挂账。经多次审计、检查,该单位政策处仍以隐蔽手法擅自在酒店将会议费余额挂账共计15.34万元,并从中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3538.5元。经驻部纪检组审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经水利部党组研究,给予该直属单位政策处原处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并责令其退缴相应费用。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该单位分管领导对政策处管理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笔者428日从水利部了解到,今年以来,中央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今年第一季度,共核实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8个,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其中,涉及局级7人、处级4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1人。

 

驻部纪检组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早提醒、早警示。今年以来,驻部纪检组已对9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5名被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经核实、函询,发现其中5名局级干部存在两次购买房改房等问题,经水利部党组研究,要求5名局级干部进行纠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一般违纪问题,驻部纪检组快查快结,及时处理,给予轻处分6人;对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深挖线索,严肃查处,给予重处分1人。

 

驻部纪检组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以此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今年初,水利部一直属单位多名干部因公款吃喝问题被调查处理后不久,该单位办公室主任不汲取教训,仍然组织11名干部在单位食堂公款吃喝,发生费用共计1200余元。驻部纪检组经审查认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对分管部门管理不到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领导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经部党组研究,在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处分的同时,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分别给予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领导党内警告处分。据介绍,今年以来,水利部已追究7名局级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

 

(朱水吉)

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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