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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藤峡公司试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

为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近日,大藤峡公司印发《中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在公司中层领导干部范围内试行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对廉政档案管理的适用范围、填报要求、管理原则、纪律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廉政档案包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受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年度廉政考核及民主测评情况等内容。廉政档案填报坚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报制度,主要记载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为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供可靠依据。廉政档案利用、移交、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办法》规定,廉政档案的建档对象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公司纪检组按规定对廉政档案进行调查核实。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公司党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档案管理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擅自泄露、随意扩散档案内容,对违反保密纪律要求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江伟姣/文)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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